以“破改立”促组织生活会提质增效

更新于2024年4月24日

以“破改立”促组织生活会提质增效


 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第十五条规定:“党支部应当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,经常、认真、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、时代性、原则性、战斗性。”

  破除“老好人”思想,真正达到“红红脸、出出汗”。要在会前开展学习、谈心谈话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,把组织生活会开好、开实,绝对不能搞“假把式”抱着“老好人”思想,把组织生活会开成了“一开了之”的形式主义,结果啥问题都没有体现出来。“金无赤足,人无完人。”要通过深入讨论、查摆问题,大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使批评对象明确今后的改进方向,从而达到去粗取精、扬长避短,实现党员的自我完善和自我提高,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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