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纪学习教育要“畏法纪、尚名节、见理明”

党纪学习教育要“畏法纪、尚名节、见理明”
更新于2024-04-11

党纪学习教育要“畏法纪、尚名节、见理明”


近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》,明确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聚焦解决一些党员、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、不了解、不掌握等问题。作为广大党员干部,务必要把此次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常抓不懈,真切做到学纪、知纪、明纪、守纪。

一是强化“畏法纪而不敢取”的高压震慑,解决“不上心”问题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纪律是管党治党的“戒尺”,也是党员、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。作为党员干部,学习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势在必行,更迫在眉睫。当前,一些行业领域中的党员干部或多或少存在对党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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