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施方案(4)

更新于2023年8月23日

实施方案(4)


为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工作的兜底保障作用,巩固提升脱贫成效,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工作目标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以兜住“底板”为目标,切实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,对城乡困难群众,符合城乡低保、特困人员供养、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保障条件的,全部按规定纳入救助保障范围,做到应保尽保、应养尽养、应救尽救,切实防止发生贫困和返贫。

二、主要措施

(一)稳妥推进城乡低保工作

彻底排查清理现行社会救助政策规定,及时调整纠正类似“七不保”“七不纳”“一刀切”等不符合国家规定,有可能造成“漏保”风险的政策措施。全面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,不断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办法,健全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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