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“案”为鉴让党纪学习“具象化”

以“案”为鉴让党纪学习“具象化”
更新于2024-04-11

以“案”为鉴让党纪学习“具象化”


近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》,明确自20XX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。“以案促学”是本次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途径和载体,通过加强警示教育,剖析违纪典型案例,用“同类事”教育“同类人”、用“身边事”教育“身边人”,让党纪学习更加可感可及,更加入脑入心。

以“案”为鉴,不能有“蛇吞象”的贪婪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,鱼和熊掌不能兼得,当官发财两条道,当官就不要发财,发财就不要当官。纵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,没有一个不是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的,他们妄想用手中权力谋取“泼天富贵”,以各种形式搞贪污腐败,最终身陷囹圄,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。“鉴于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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