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2023年第一季度"双随机、一公开"对全市污染源抽查工作实施方案

更新于2024年1月5日

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2023年第一季度 "双随机、一公开" 对全市污染源抽查工作实施方案


为进一步推进我局 "双随机、一公开" 抽查工作有序、广泛、深入地开展,贯彻落实全市 "双随机、一公开" 监管全覆盖工作精神,根据《xx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 "双随机、一公开" 监管工作实施方案》、《xx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》,结合我局工作实际,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对全市污染源的 "双随机、一公开" 抽查工作,为保证本次抽查取得实效,特制定如下方案。

一、抽查时间

2023年1月25日至3月20日

二、抽查对象及范围

在全市范围内抽取2023年1月25日前,在XX省污染源管理系统登记的xx市本级的排污企业,一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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